据国家卫健委网站3月23日消息,国家卫健委日前正式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的划定》(简称《划定标准》),该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旨在为我国碘缺乏病防治策略提供依据。
根据《划定标准》,碘缺乏地区是指在自然环境中,未采取补碘措施的情况下,通过饮水和食物摄入的碘,不能满足人体正常碘需要量,造成人群碘营养缺乏的地区;适碘地区则是指在自然环境中,未采取补碘措施的情况下,通过饮水和食物摄入的碘,能够满足人体正常碘需要量的地区。
《划定标准》将碘缺乏地区居民饮用水的水碘中位数界值定为小于40微克/升,8周岁~10周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00微克/升;将适碘地区居民饮用水的水碘中位数界值定为40~100微克/升(以行政村为单位,含40微克/升和100微克/升),8周岁~10周岁儿童尿碘中位数≥100微克/升且<300微克/升。
此外,儿童甲状腺肿大率代表了一个地区人群的碘缺乏病或高碘性甲状腺肿病情情况。《划定标准》明确,适碘地区8周岁~10周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占比需要≤5%%。而在碘缺乏地区,儿童甲状腺肿大率是否超标,不影响碘缺乏地区的判定,因此未纳入该指标。
碘是人体必需的一种微量营养素,摄入人体的碘应该在一定的范围内,过低或过高都会对机体产生不良影响。我国曾是全球碘缺乏病严重流行的国家之一,大部分地区外环境缺碘。而碘缺乏会引发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和对儿童智力发育受损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健委数据,2017年全国生活饮用水水碘含量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水碘含量在10微克/升以下的乡占83.6%,10~100微克/升之间的乡占13.8%,大于100微克/升的乡占2.6%。
食盐加碘是目前常用的、安全的、效价比高、被世界卫生组织所推荐的补碘方法。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普遍食盐加碘,并于2000年基本消除了碘缺乏病。
界面新闻注意到,近年来关于碘盐的舆论争议不断,甲状腺疾病高发是否和补碘过量有关多次引发讨论。“水碘介于10~100微克/升之间的地区是否需要补碘,其中水碘范围在哪一段的地区属于‘适碘’地区,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问题。”国家卫健委称。
国家卫健委表示,本标准可提供给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专业机构,用于划定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并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碘缺乏地区,必须供应加碘食盐;对于适碘地区,可以根据周边地区情况供应加碘食盐或未加碘食盐,但建议孕妇这一特殊群体仍食用加碘食盐。
《划定标准》的正式发布,“将为我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与差异化干预、科学与精准补碘’的碘缺乏病防治策略的具体落实提供依据。”国家卫健委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