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工信部发布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99号提案答复的函称,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盐湖资源高效开发、综合利用等科技支撑工作,指导地方及企业做好氯产品等相关论证,开展无水氯化镁电解生产金属镁技术攻关,推动解决困扰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难题。
同时,将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相关产业政策制定,持续助力企业降本减负,推动盐湖产业可持续发展。还将会同有关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集聚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中西部地区在细分优势领域加快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继续支持青海、新疆等地区符合条件的盐湖企业创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盐湖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899号(工交邮电类85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盟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国盐湖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盐湖资源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主要分布在青海、新疆、西藏等地区。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对推动钾肥、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将盐湖资源综合开发纳入国家规划
国家高度重视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国务院批复的《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提出,建设青海察尔汗钾盐、青海—里坪—东台锂矿等资源基地,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和重点建设,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建设、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安排及相关产业政策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大力推进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相关产业政策制定、区域战略推进等工作,继续支持盐湖资源综合开发。
二、关于有序推进钾、钠、镁、锂、硼等资源综合利用
国家高度重视推动盐湖特色资源综合利用。一是加强政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均将钾、硼、锂等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列为鼓励类,积极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开展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二是推进项目建设。先后布局建设了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工程、青海盐湖股份百万吨级氯化钾固液转化工程、中信国安公司钾镁肥工程、罗布泊钾肥基地年产120万吨钾肥等项目,促进了盐湖钾资源开发,提高了国内钾肥保障能力。三是给予资金支持。我部利用绿色制造专项资金支持内蒙古兰太实业盐湖尾矿资源综合利用和金属钠及核级钠产业化绿色关键工艺系统集成等项目。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立足盐湖资源禀赋和技术条件,指导地方和企业做好锂、镁、硼等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优化完善相关设计,合理开发优势资源,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成产业优势。
三、加速解决盐湖产业科技难题
一是推进氯平衡。为促进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我部与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将青海矿业海西州煤制烯烃项目作为现代煤化工升级示范项目予以推进,目前项目已建成投产,为利用氯资源生产聚氯乙烯创造了条件。二是推进技术研发。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研究盐湖综合利用、非金属资源高值化等重要战略资源保护开发技术。科技部通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地资源勘查开采”重点专项设立“盐湖资源开采与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三是组织开展攻关。2019年,我部组织行业协会、有关企业等专家对青海盐湖股份无水氯化镁脱水工艺开展了系统诊断,并进行了验证性试车,根据试车结果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2021年6月,青海省科技厅设立专项,实行“揭榜挂帅”,征集脱水线改造方案,对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一条脱水线(共有六条脱水线)进行升级改造,计划2022年改造完成并试生产。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盐湖资源高效开发、综合利用等科技支撑工作,指导地方及企业做好氯产品等相关论证,开展无水氯化镁电解生产金属镁技术攻关,推动解决困扰盐湖资源开发利用的技术难题。
四、关于助力盐湖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是我部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青海盐湖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结合青海盐湖产业现状,分析影响发展的因素,研判未来走势,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从产业良性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盐湖农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为盐湖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二是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抓好降电价工作,2020年,包括盐湖资源开发利用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年用电成本较2014年降低6000亿元;放开盐湖钾肥等直供用户用气价格,鼓励供需双方加强协商,争取优惠供气价格。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结合相关产业政策制定,持续助力企业降本减负,推动盐湖产业可持续发展。
五、关于打造国家循环化工产业基地
国家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循环化产业基地建设,促进盐湖资源综合利用。一是国务院批复《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总体规划》,将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要求着力构建以盐湖化工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提升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二是我部将柴达木循环经济实验区(盐湖化工和金属新材料)列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钾肥分公司等第一批盐湖产业相关企业创建国家绿色工厂。三是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将柴达木地区确定为国家首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将青海格尔木、德令哈、大柴旦、柴达木乌兰等工业园列入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提高园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和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鼓励符合条件的产业化集聚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中西部地区在细分优势领域加快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继续支持青海、新疆等地区符合条件的盐湖企业创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盐湖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和盐湖产业发展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010-68205763